作者:通途交通培訓 發布時間:2018-09-12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與公安部辦公廳9月10日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立即組織對本地運營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和私人小客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開展聯合安全大檢查。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打擊非法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專項整治行動。
完成隱患整改前
無限期停止順風車服務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等部門要立即組織聯合安全大檢查,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存在安全隱患的,督促相關企業整改;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處置。滴滴公司等平臺公司要全面開展安全隱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在完成隱患整改前,無限期停止順風車信息服務。
對從事或申請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一律嚴格進行背景核查,確保符合規定條件。順風車信息服務平臺要參照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和監管有關要求,對從事或申請從事的駕駛員一律進行背景核查。
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并基本實現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合規化。
設置“一鍵報警”
建立投訴凍結機制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將采取多種方式,督促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順風車信息服務平臺在App啟動首頁設置安全提示界面,提示乘客110報警電話是意外緊急情況下最有效的求助方式,在App顯著位置設置“一鍵報警”。
通知指出,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機關要督促本地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順風車信息服務平臺服務企業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維護行業穩定的主體責任。相關平臺公司要嚴格規范派單管理,不得向未經背景核查的駕駛員派單,在派單前應用人臉識別等技術,對車輛和駕駛員一致性進行審查;對路線行駛偏移、不合理長時間停留等風險進行預警。限制順風車接單數量,防止以合乘名義從事非法網約車經營服務。實行隨機派單機制,禁止駕駛員選擇乘客,允許乘客選擇駕駛員。
相關平臺公司要建立投訴凍結機制,對乘客投訴未核查處理的,不得向被投訴駕駛員派單。關閉順風車平臺社交功能,屏蔽乘客信息。鼓勵有條件的平臺公司在網約車顯著位置粘貼專用標志,車窗透光率符合出租汽車要求,確保車內情況可視,車輛運行期間不得開啟兒童鎖。定期隨機抽查,防止“修牌改號”“冒名頂替”等問題。
建立快速反應
聯動處置工作機制
相關平臺公司要依法向公安機關提供技術接口,實時推送平臺司機、車輛注冊數據及車輛位置、行駛軌跡、乘客信息等數據。設置專門的24小時運轉的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團隊,在接到預警后第一時間甄別處置,視情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根據通知,各地公安機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相關平臺公司要建立網約車、順風車違法犯罪快速反應、聯動處置工作機制。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機關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打擊非法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專項整治行動。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機關于2019年1月15日前,將本轄區內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成果報送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并抄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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