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途交通培訓 發布時間:2018-09-12
北京、河南、湖北、廣西、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等十四個部門《關于印發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交運發〔2017〕141號)中關于開展道路貨運駕駛員免費網絡繼續教育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減輕道路貨運駕駛員負擔,提高駕駛員職業素質,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經研究,部將在北京、河南、湖北、廣西、青海等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道路貨運駕駛員免費網絡繼續教育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以促進貨運駕駛員隊伍健康穩定發展為目標,堅持“需求導向、便民利民、因地制宜、試點先行”的原則,通過互聯網信息化手段,為貨運駕駛員提供免費、便利、優質的網絡遠程繼續教育,在強化駕駛員安全駕駛技能、提升駕駛員整體素質、保障道路運輸安全的同時,進一步減輕貨運駕駛員經營負擔,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試點工作安排
(一)試點時間。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各試點省份組織開展本省道路貨運駕駛員免費網絡繼續教育試點工作,使用網絡繼續教育平臺,為道路貨運駕駛員提供為期兩年、24個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
(二)試點范圍。各試點省份要在全省選取一至三個地級市開展道路貨運駕駛員免費網絡繼續教育試點工作,條件成熟的可在全省范圍內開展。
(三)平臺使用。部職業資格中心開發建設了全國道路貨運駕駛員網絡繼續教育平臺(網址:http://hyjsy.jtzyzg.org.cn),供各試點省份免費使用。各試點省份也可結合本地實際,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選用其他符合要求的道路貨運駕駛員網絡繼續教育平臺開展試點工作。
三、試點工作內容
(一)規范網絡繼續教育組織方式。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部職業資格中心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構建多功能、高效率、方便適用的貨運駕駛員繼續教育信息管理與共享體系,實現貨運駕駛員網絡繼續教育平臺與運政管理信息系統的有效對接。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試點地區貨運駕駛員繼續教育信息檔案,逐步建立信息反饋體系,實時掌握道路貨運企業繼續教育開展情況和貨運駕駛員的學時完成、考核情況,積極做好網絡繼續教育學時認定工作,把好誠信考核和從業資格換證條件關,確保道路貨運駕駛員免費網絡繼續教育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二)不斷提升網絡繼續教育質量。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道路貨運駕駛員繼續教育相關規定,組織開展道路貨運駕駛員免費網絡繼續教育試點工作,保障繼續教育培訓質量。道路貨運駕駛員網絡繼續教育平臺建設運營單位應當根據繼續教育大綱要求,按照規定的學時和課程內容編制繼續教育網絡課程,保證教學質量;要重點加強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以及危險源辨識、防御性駕駛、惡劣天氣和復雜道路駕駛常識、緊急避險、應急救援處置等方面的教育,不斷提升道路貨運駕駛員的職業技能、職業道德和文明安全素質。
(三)探索創新網絡繼續教育免費運營模式。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按照節儉務實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的信息化設施、網絡資源,開展貨運駕駛員免費網絡繼續教育。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鼓勵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模式開展免費網絡繼續教育。要加強研究創新,積極探索“互聯網+”繼續教育免費運營模式,為貨運駕駛員提供免費、優質的網絡繼續教育服務。
(四)積極做好平臺運維更新。部職業資格中心要做好全國道路貨運駕駛員網絡繼續教育平臺的運行維護及客服支持工作,確保繼續教育平臺順暢運行;要結合道路貨運行業發展實際,及時更新完善平臺功能和課程,為道路貨運駕駛員提供良好的使用體驗。使用其他網絡繼續教育平臺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做好本省網絡繼續教育平臺的升級改造,滿足道路貨運駕駛員網絡繼續教育相關服務要求;要督促網絡繼續教育平臺運營單位做好運行維護及客服支持工作,確保繼續教育平臺運行穩定。
四、試點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部職業資格中心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結合地方實際,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于2018年6月底前報部;要細化各項工作措施,建立協調合作機制,確保道路貨運駕駛員網絡繼續教育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向轄區道路運輸企業做好網絡繼續教育平臺宣傳工作,加大宣貫力度,通過現場指導、企業培訓、咨詢服務、發布信息等方式,促使道路運輸企業和道路運輸駕駛員充分了解繼續教育工作要求及平臺功能。
(三)及時總結經驗。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部職業資格中心對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加強研究,及時解決。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按年度報送試點工作的開展情況。試點結束后,部將組織有關單位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為進一步推廣道路貨運駕駛員網絡繼續教育積累經驗。
聯系方式:部運輸服務司 010-65293432;部職業資格中心 010-65299022。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5月24日
(此文件公開發布)
抄送:其他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道路運輸管理局(處),部職業資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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